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98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学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
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港澳公式497799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2020年修订)》(校字〔2021〕8号)等文件执行。
(二)实验系列(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
实验系列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和《港澳公式497799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2020年修订)》(校字〔2021〕8号)等文件执行;或者按即将出台的新文件和《港澳公式497799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补充规定(2020年修订)》(校字〔2021〕8号)等文件执行。
以上两个系列申报条件、评审政策等问题的解读参见《港澳公式4977992021年教学系列职评政策解读》(校人字〔2021〕3号)。
二、岗位职数
根据省人社厅批准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在各系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评聘工作。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材料准备(10月7日前)
申报职称人员在10月7日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准备(附件1、2以及支撑材料)。
(二)材料初审、二级单位评议推荐(10月21日前)
1.资格初审。10月8日-14日,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团委、图书馆对申报人工作业绩进行集中审核。教务处负责审查教研项目、教研论文、课时统计、挂职锻炼、继续教育培训、教学考核、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材料;科技处负责审查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励等材料,以及论文检索指导等工作;学工部和团委分别负责审查从事学生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及社会实践相关工作材料;图书馆负责出具三类及以上中文论文(本科高校学报除外)检索证明。
有关审核人在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最后统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
初审结束后,申报人将材料提交各所属学院(申报专职辅导员系列职称人员材料提交至学工部),各学院(部门)按有关规定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对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对申报人员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师德考核。学校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委会,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申报人应汇报任现职以来在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综合考核并就考核结果签署鉴定意见(附件3)。专职辅导员的师德考核由各所属学院开展。
3.评议推荐及公示。各推荐单位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事前制定相关评审细则和量化计分等办法,对申报人进行量化考核,同时撰写评议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评议,并在本单位对拟推荐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和展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地点、时间和材料内容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其中讲师人员进行排序推荐),相关材料(附件4、5)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后于10月21日前报送,相关电子表格同时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联系人:孙冰,联系电话:82361523)。
(三)申报资格及材料复审(10月31日前)
申报人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包括个人申报表、简明表、支撑材料汇编(相关材料见附件6-10),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要求对申报人的教学、科研等资格条件以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具体要求及操作见附件11-13),有关网络申报视频参见https://web.guangdianyun.tv/live/92870?uin=2577&refererId=3796780。
(四)教学质量评价(11月13日前)
根据《港澳公式49779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8〕127号)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其中,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价整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教学质量评价整体工作由所在推荐单位负责实施(申报专职辅导员系列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由学工部组织实施),报教务处备案,评价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资格公示(11月20日前)
学校职评办将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履行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材料以及有关信息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评审(12月18日前)
按照有关规定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岗位职数及指标分配情况,对申报人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地评审。
对
(八)公示上报(12日31日前)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经校党委会审定后,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申报方式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有关规定,今年职称申报工作将首次采取网上申报及网上评审的方式,结合学校实际,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线下审核,网上申报的方式,即申报人通过线下资格审核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关于评审前置条件
针对《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中申报高级职称将论文级别作为评审前置条件的问题,在不降低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做出如下调整:
1.文件中第十五条(一)申报副教授要求“在三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现调整为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在三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类科研奖励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3)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获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2.文件中第二十二条(一)申报教授要求“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现调整为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类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以上。
(2)获一类科研奖励(前10名);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3)获一类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7名)、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获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第1名)。
(三)关于论文及检索
论文的用稿通知、清样一律不予承认。
参评的三类及以上中文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由学校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三类及以上外文论文须由本人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四)关于会议论文
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刊物上的会议论文可以作为业绩成果,但不能作为支撑条款。
(五)关于科研工作总结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人员,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科研工作总结,全面系统地介绍任现职以来所做的科研工作情况。
(六)有关业绩成果认定
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列入高校科研奖励项目(三类)。
2011年5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1号),明确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鉴于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已经更名为安徽开放大学,从今年起,将安徽开放大学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在安徽开放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三类论文。
(七)其他未尽问题,由学校职评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释和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职称评审办法和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严肃评审工作和纪律,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规范评审推荐程序。
(二)加强组织。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有关教学、科研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按工作程序向学校推荐,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一律不得上报。严格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严明纪律。坚持评审回避与保密制度,参加抽取评审专家名单的人员、评审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循有关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各类人员要对抽取的评审成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凡未能履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肃问责。职称评审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核查处理,凡申报人员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和评聘资格,同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港澳公式497799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