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校报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514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校管理,规范化推进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校培养工作,根据《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9〕9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研究入校报到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已入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需要填写《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登记表》(附件1),经本人填写,经导师和二级学院同意,并核查材料真实性,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登记备案。

二、未入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需要填写《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3),经本人填写,导师和二级学院同意,并核查材料真实性,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登记备案。

三、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校联合培养研究生需在本学期填写入校申请材料,以便学校各部门统一安排学生入校相关保障服务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切实做好下学期入校报到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级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校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原版)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点对点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斌,联系方式:0551-82855636。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登记表.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联合培养研究生入校申请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