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307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法》《港澳公式497799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启动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分学科类和项目类两大类别。

(一)学科类

1.专业硕士学位点培育

计划在已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中遴选培育专业硕士学位点,鼓励进行跨学科、交叉学科建设。

2.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点

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两类。其中,二级学院未与省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应积极申报“合作单位”,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应积极申报“实践基地”。

(二)项目类

1.重点项目

申报者应围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注重为学科建设服务,支撑学校硕士点建设。项目选题参照《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

2.一般项目

申请者须为35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每个项目均须有在校学生参与。

3.专项项目:包括党建专项、辅导员专项、皖维专项等3个专项项目。

1)党建专项项目:旨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激发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学校党建“双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选题参照《指南》

2)辅导员专项项目:旨在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学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3皖维专项项目:项目分教师类和学生类,选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实际。

注:皖维专项申报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皖维科技创新孵化基金”项目重复;学生类皖维专项项目结项验收评审为“优秀”等次的,项目结余经费可作为项目组绩效支出,由项目指导老师按照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自行分配给项目组成员。

二、计划资助额度和建设周期

(一)学科类

1.专业硕士学位点培育: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培育周期3年。

2.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建设周期2年。

(二)项目类

1.重点项目: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0.7万元。建设周期2年。

2.一般项目: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建设周期2年。

3.党建专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建设周期2年。

4.辅导员专项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建设周期2年。

5.皖维专项项目:教师类每项资助2万元,学生类每项资助0.3万元。建设周期均为1年。

三、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

2)上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优先支持依托平台、学科申报的项目立项。凡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具体项目申报条件和结项要求见《指南》。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下载、填写《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书纸质版统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学科类《申报书》一式6份、支撑材料1份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并做好会评答辩准备。项目类《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由各单位分类分项汇总,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后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3)《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注:根据《港澳公式497799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校级一般项目的评审与管理继续下放至二级学院。各学院报送《汇总表》时,须对校级一般项目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学院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数量,将作为校级一般项目立项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229,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项目申报本着“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或立项。

3.项目研究应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即为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如因研究工作需要,最长可申请延期1年。

4.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港澳公式497799科研项目等字样,否则鉴定结项不予通过。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帅兵   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

1.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x

2.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rar

3.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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