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高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有组织科研,合理设置、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科学评价、注重实效,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提高高等教育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度、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面向”。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整合科研资源,明确主攻方向,注重重大理论创新、重大成果应用、重大决策咨询。
2.坚持服务需求。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认真分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未来趋势,明确重点研究领域、重点突破方向,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等环节,提供更多创新成果供给,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
3.坚持分类指导。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势特色学科和研究领域,合理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数量与结构,既“顶天要高”,又“立地要实”,形成自身优势特色鲜明的科研体系。
4.坚持统筹协调。编制年度科研计划,要坚持学科、平台、人才(团队)三位一体,统筹谋划。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学科、重大平台、重点智库要重点支持,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各学院“学科-平台-团队”情况等详见《港澳公式497799现有“学科-平台-团队”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任务目标
以年度科研计划为牵引,促进高校更加紧贴教育强省、人才强省的历史使命,更加适应、支撑、引领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高校围绕高峰学科,依托高端平台,引育高层次人才,激发创新活力;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一批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凝练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内容
(一)编制背景
1.学院简介;
2.学院科研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学院现有科研人员、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等基本情况);
3.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包括:学院年度科研目标任务以及年度科研工作重点、难点、突破点等)。
(二)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类别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项目。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群体。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
2.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旨在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旨在引导高校充分重视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管理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重点列入。
注:(1)上述项目均实行限额遴选推荐。其中,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遴选推荐指标为2项(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各1项);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遴选推荐指标为2项(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各1项);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遴选推荐指标为4项(自然科学类和哲学社会科学类各2项);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由学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确定重点研究领域,并根据科研现状和往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总数,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2)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合理编制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并依据年度科研计划组织、牵引学院安徽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科研计划应与学院推荐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互为支撑,科研计划的落实以推荐申报的项目为载体,推荐申报的项目预期成果能够支撑科研计划的实现。学院党委要对学院编制的科研计划和推荐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意识形态专项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2);二级学院院长要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对学院科研计划的符合情况、支撑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承诺函(附件3)。
(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附件4)。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模板,参见《港澳公式497799XX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模板)》(附件5)。
四、工作安排
(一)2023年4月15日前,各学院根据现有科研人员、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等基本情况以及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学院年度科研计划编制工作,连同《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安徽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和各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附件6)(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A3双面,中缝装订)一并报送科研处。
(二)2023年4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年度科研计划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可应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注:年度计划审核不通过的,所有项目不予立项;年度计划通过审核的,再审核具体项目;需要整改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评审立项。
(三)2023年4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登陆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完成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工作;学校上传相关年度科研计划。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 凌 联系电话:82360361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现有“学科-平台-团队”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XX学院科研计划和推荐申报项目意识形态审核承诺函.doc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XX学院推荐申报项目与科研计划一致性承诺函.docx
附件4: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科研计划编制指南.docx
附件5:港澳公式497799XX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模板).docx
附件6:《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安徽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和各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