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604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港澳公式497799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附件1)和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2)。其中,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含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2.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校级各类科研项目(附件3),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三类。其中,专项项目含产学研专项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和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二、中检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任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组围绕研究内容是否正式发表论文,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

3.项目成果是否标注“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等字样。

三、中检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组织各类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请于20201231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海银     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

1.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x

2.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x

3.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4.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科技处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