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流课程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c1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666

各学院:

按照《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校字〔201971号),为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2020年度立项一流课程的管理,保证课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19年度、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凡计划在本学期申请结项的一流课程至少进行“公开观摩示范课”一次,并组织本学院老师进行观摩研讨,届时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及相关专家听课。各学院将《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验收申请公开观摩示范课汇总表》(见附件1)于413日前将汇总表发至刘旭老师。

2.申请结项课程负责人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积极应用和推广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

3.学院考核

学院应采取集中或分散听课、学生座谈会、研讨交流等多形式多途径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院至少组织2次听课活动,课堂教学评价主要参照《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

4.学校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查看课程建设情况,重点查看课程资源建设和平台使用情况。课程教学平台资源建设主要参照《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教学平台资源建设验收参考标准》(见附件3)。

2)通过学生评教、课程考核等途径了解一流课程建设的教学效果。

3)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验收标准

1)一流课程建设验收时教学平台资源建设、课堂教学评价、学生评价、汇报答辩四项均按照满分100分计算,每一项分值均达到90分及以上的课程方能通过验收。

2)教学平台资源建设、汇报答辩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定;学生评价根据学期末学生评教结果评定;课堂教学评价由学院按照标准执行。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课程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本次验收工作。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验收考核工作,于本学期第16周完成欲申请结项的一流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并于第18周将《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考核结果一览表》(见附件4)报送至刘旭老师,电子档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

 

附件:

1.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验收申请及公开观摩示范课汇总表.docx

2.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docx

3.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教学平台资源建设验收参考标准.doc

4.港澳公式497799一流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考核结果一览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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