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自评表和建设成效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浏览次数:58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皖教高[202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港澳公式497799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评估指标体系中第8个一级指标“安徽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自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建设自评。相关单位对照《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和《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分解表》,认真总结建设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发展规划处报送《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自评表》(附件1)。

2.报告撰写。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部门(见表1)在自评基础上,撰写建设成效报告,并报送至发展规划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举措、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努力方向等(附件2)。

1  各专项工作组及牵头部门一览表

序号

专项工作组

牵头部门

1

党建工作组

组织部

2

人才培养工作组

教务处

3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组

科研处

4

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组

宣传部

5

开放办学工作组

国继学院、发规处

6

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

人事处

7

信息化建设工作组

信息化处

8

内部治理工作组

校办公室

9

办学特色工作组

教务处

3.各单位统计结果为截至20245月31日数据。

二、工作要求

1.建设成效报告以“证据说话、数据说话、事实说话”为原则,准确、翔实,语言精炼,各专项工作组提交的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报送时间:2024年6月20日前。

3.报送方式:以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点对点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兰天。

4.联系电话:0551-82360158。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自评表.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报告.doc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pdf

 

        发展规划处

                                          2024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