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1640

各单位、各部门:

2021-2022学年即将开始,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缴费效率,切实做好2018-2020级学生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通知2018-2020 级学生在8月20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生缴费系统中登记的邮储银行卡中,应缴费用标准参照港澳公式4977992018-2020级学生新学年收费标准(附件1、2),财务处将在8月21日至9月1日委托银行进行代扣。

二、未能及时存入银行卡代扣的学生,请在开学后自行登陆“学生网上缴费系统”进行扫码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3。

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秋学期起,实行电子票据,取消纸质票据,学生缴费后,五个工作日后在“网上缴费”系统中自行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打印流程见附件4。

四、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到学生工作部助贷中心登记,否则按欠费处理。

五、2021年9月30日前仍未缴清学费且未按规定办理助学贷款登记的学生,一律按欠费处理。欠费学生将在教务系统中不予注册学籍,不予参加选课。请各学院积极督促学生按时缴费,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2018-2019级学生2021-2022学年收费标准.doc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2020级学生2021-2022学年缴费标准.doc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学生网上缴费指南.doc

附件4:港澳公式497799电子发票获取指南.doc

 

 

财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