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20年度年末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1802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决算和报表编报工作,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结合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和财务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末财务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2020年度的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2021年度的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门日常经费

部门日常经费支出应及时办理报销结算,财务处不再受理跨年度日常支出报销。请各单位在报销截止日前完成2020年日常支出的报销结算工作。12月份发生的日常支出,未能及时办理报销结算的,请于2021年开账后及时办理。

三、教科研项目经费

教师主持的各级各类教学、科研、人才项目等发生的支出,无论项目是否结题,均应按规定报销结算已支出的费用。支出跨度超过一年的费用票据,不再准许报销。请各部门通知各项目主持人,在报销截止日前完成已发生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四、暂付款清理

因部门公务、教师访学、项目实施等原因产生的个人借款,财务处已将暂付款明细清单发送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各部门通知借款人或经办人尽快办理还款或报销冲账手续。2019年底之前发生的个人借款事项,须在2020年度报销截止日前完成结算,逾期借款将作为年度审计整改的重要事项,相关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五、网络报销要求

报销一律通过“网络报销系统”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受理线下报销。12月20日后,财务处将关闭“网络报销系统”。网报流程结束后,经办人员需将审批单据打印出来附相关发票送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