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港澳公式4977992024年下半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浏览次数:366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2024下半年测试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测试地点

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第一田径场

二、测试对象

2023级、2024级学生

三、测试内容

(一)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室外项目: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四、测试安排

2023级-2024级:10月14日-11月23日周一至周五测试室内项目;周末全天集中测试室外项目)。

五、学校测试要求

(一)测试前

1.体育学院应严格按照测试要求,加强对测试人员的培训和测试仪器的检测。为了保证测试的准确性,每天测试结束需对测试仪器进行调校,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真实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的状况,确保测试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精心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确保每位学生认真对待测试工作。

3.以班级为单位,由带队教师按照测试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组织学生到体质测试场地,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

4.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参加测试,如有不适于参加测试的状况,例如,测试当天发烧、感冒、外伤等病症的同学,须主动申请缓测,由各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5.参加康复体育俱乐部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免测,正常上公共体育课的学生,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参加体测,需申请缓测,可在正常测试期间和集中补缓测时间内完成测试。在本学期测试工作结束前两周,仍然不能参加测试者,再申请免测。

6.测试前自己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试中如遇身体不适,应及时举手示意。可暂停测试,并由医务人员现场诊治。

7.测试学生在测试前两天应保持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不饮酒、不熬夜。测试当天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中按照规定的测试方法和动作测试,遵从测试老师的要求,遵守秩序。

8.若测试学生未遵守以上规定,如隐瞒身体病史、不遵守测试方法和秩序等导致的安全问题,学生自负相关责任。

(二)测试中

1.校医院要确保测试时有医生现场值班,做好医疗服务和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

2.各学院体质测试负责教师和所测班级辅导员必须在场,并维持好本学院学生的纪律,做到遵守测试秩序,服从安排。

3.对测试过程中出现替测、漏跑等违规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记录,核实并反馈给带队教师,同时上报教务处、学工部,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测试后

1.测试成绩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反馈至各学院,不及格的项目可在开放时间段内参加补测。

2.按时上报数据。

3.形成本校学生体质健康年度报告。

4.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六、安徽省体质健康测试抽查复核

(一)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附件《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办法》第七条规定,各地区需建立体测数据抽查复核制度。安徽省教育厅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作为考查样本,进行测试工作和测试数据的现场抽查复核,并将测试结果作为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具体工作要求

1.现场测试工作由抽查复核组人员直接组织测试,省抽测组抽查到的学院,提前做好课程、人员安排,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辅导员必须到场,另外,抽测到修公共体育课程学生的带课体育教师也必须到场,协助省抽查复核组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

2.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协助抽查复核组开展相关测试工作, 提前安排测试场地、器材设施, 提供学生的学籍登记表及《标准》 登记卡, 组织进行学生身份信息核对及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学生体质健康抽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 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做好抽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抽测数据和资料。

4.学校、学生可以通过抽测结果公告和抽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

七、测试结果应用

(一)体育学院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文件精神,学生体测成绩达到良好(80 分)才可 以参加学校及以上级别评奖评优活动,在各类奖项测评中增设体测优秀加分项。

(二)2024级、2023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作为身体素质分(占比 30%)计入 2024-2025 第一学期大学体育课程期末总成绩(体测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累计后总成绩最高计 59 分)。

(三)省抽测组抽查到的学生,抽测成绩将认定为当年度本人体测最终成绩。

(四)体测成绩纳入各学院年度考核;测试结果将计入所在学院最终结果,未抽测到的学院以教育部平台数据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2024年下半年体测安排.xlsx

    附件2:2024年体育学院体测值班教师安排.docx

    附件3:2024年各学院体测领导负责人及工作联络教师安排表.docx

    附件4:体质健康测试免缓测申请表.doc

    附件5: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手册.docx  

 


港澳公式497799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