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皖教工委〔2023〕13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监测网络建设,调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典型示范,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含教师、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学院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精神,并在日常心理工作开展中取得显著成效;关注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体制机制建设,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配备专业的师资队伍、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组织健全,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结合本学院学生的专业和心理特点,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学生中有较大的影响;注重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招募、培训学生心理骨干,努力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逐渐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反馈机制,全面增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水平。

(二)先进个人

申请人能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及时为班级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辅导;积极落实和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活动,每学期定期组织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且取得明显成效;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本班级学生心理动态,妥善做好心理危机处置工作,且近一学期以来没有发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危机责任事故。

、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符合条件的学院及教师、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学校评选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负责人对各学院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考察。

(三)表彰

学校将于评审后公布表彰结果,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填写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推荐的参评人员填写《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和《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于2025年1月17下午5点前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艺术楼西107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扎实做好总结和申报工作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相关信息统计起讫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安琪,联系电话:82365527。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教师、学生).doc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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