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奖学金的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浏览次数:1918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 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教计〔2006〕11 号)和《港澳公式497799学生奖学金评选与发放办法 》(校字〔2019〕68 号)精神,现就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奖学金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学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专科学生,且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师职业;

2.任教单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校(不含教育咨询、培训机构)。

二、发放标准

1.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学年人民币 400 元。

2.根据教计〔2006〕11 号文件规定,专升本毕业生,专科和本科都是师范专业的按照 5 年发放;专科是非师范而本科是师范专业的,按照 2 年发放;专科是师范专业而本科是非师范专业的或师范专业毕业生考研的,均不予发放师范专业奖学金。

三、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

2.正式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特岗教师协议书复印件 1 份(加盖教育局公章);

3.教育局开具的录用证明或报到证明原件(加盖教育局公章)1 份;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1份;

5.本人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须登记在银行卡复印件上。

四、材料受理和奖金发放时间

1.材料受理:2019年9月3日-30月(工作日)  

2.奖金发放:2019年10月份

五、发放程序

1.申报:毕业生按要求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

报材料;

2.审核: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港澳公式497799信息公开网公

示材料审核结果;

4.审批:学校审批;

5.发放:财务处统一发放。

特此通知

 

 

201993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