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学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899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外宿情况排查。清明节前,请各学院完成对学生外宿情况集中自查,确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宿舍住宿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私自外宿现象,将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兼职情况排查。对学生校外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兼职活动及时制止。凡在校外兼职的学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港澳公式497799学生外出兼职申请表》,经家长同意、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参加兼职的学生一律按照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深入开展“网络诈骗”“校园贷”“传销”等风险摸底排查,积极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团体春游活动。因工作学习需要组织的学生团体外出活动,要制订详细活动方案,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做好放假3天以上假日流向登记工作,利用辅导猫完成学生到校统计;对不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或者无故逾期返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加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各班级要适时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及时排解心理压力。对心理上存有障碍或表现异常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参与管理,逐步建立学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对医院确诊的严重心理疾病患者,要按学生管理规定休学或退学治疗,避免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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