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各专业和大学英语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了解并掌握各专业和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情况。
2、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
3、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研讨,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图书资料建设等研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深入教学第一线,以听课和巡课为主要形式,了解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等情况,以及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
5、参与学校和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参与专业教学工作、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参与对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检查。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成员视情况可参加外国语学院和教研室教学工作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7、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并报送外国语学院备案。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学年、学期督导工作任务,学期末撰写督导工作总结。
8、教学督导员听课一般不事先通知,应在课后就教学问题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听课后的评价意见,须经集体讨论后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
9、认真完成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