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和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实验室建设,处理实验室日常工作。
2、负责上报经学院审查的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编报年度仪器设备、原材料及房屋、水电维修计划;督促实验室管好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保持帐、物、卡相符。
3、负责本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的管理,协调本院公用仪器的调度。
4、协助主管副院长做好实验教师培训及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检查本院实验室开展安全、卫生等工作。
6、根据学校分配的实验教学经费,合理编制实验设备购置计划。
7、负责本院实验室对外服务和接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工作。
8、配合学校和外国语学院完成临时交办的有关实验室工作。
9、在保证正常教学与科研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