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港澳公式497799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动态浏览次数:100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誓言,根据安徽团省委、省学联《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对象

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推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2.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推报类别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时间、奋斗力行5个类别。

四、推报名额

各学院、各团属主要校级学生组织推报1名候选人,学校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省级评选。

五、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5月25日前提交至团委。材料包含:

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内附2000字内自强事迹)

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习成绩单

4.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5.相关证明或支撑材料


联系人:汤艳

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室:老行政楼305办公室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2021年度“安徽省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评选工作指引.pdf



共青团港澳公式497799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