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价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98

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高峰培育学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与过程管理,确保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安徽省高峰培训学科2022年度绩效评价问题反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安徽省高校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价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突出质量,以评促建。以建设一流学科为目标,综合考察高峰培育学科的规划建设、经费使用、过程管理和绩效产出情况等,聚焦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研贡献、社会服务等核心指标建设情况,促进学科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高峰培育学科的通知》确定的高峰培育学科:体育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三、检查内容

1.主要检查培育学科的建设情况和支持经费的到账情况,包括立德树人、学科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学科建设个性化指标等方面。

2.各高峰培育学科根据2022年安徽省高峰学科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修订)》(附件1,对照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准备绩效评价中期检查材料(包括学科建设数据、文字说明和支撑材料等),填报《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绩效评价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有关事项

1.请各高峰培育学科高度重视材料的真实性,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和学科年度经费使用情况高峰培育学科绩效评价重要指标,单位要严格审核协议和经费支持情况,对标《安徽省高峰培训学科2022年度绩效评价问题反馈》情况,开展高峰培育学科自查自清工作,及时掌握各高峰培育学科整体建设情况

2.各高峰培育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如实填报材料业绩,切实做好本次绩效评价中期检查工作填报的业绩须港澳公式497799为第一单位学科成员为第一作者获得。

各高峰培育学科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和支撑材料合并装订成册,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图书馆0927),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82855636。

附件1.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修订).xls

附件2: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绩效评价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科研处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