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8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动我省古籍整理出版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贡献,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包括副高级),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省教育厅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2.每个项目资助金额1万元,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3.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样稿2份,篇幅在一张 A4纸之内。
4.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每份均需有项目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每份纸本的签名盖章页需要原件,不能复印。
5.我校可推荐申报指标1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样稿报送科研处,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样稿对应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前,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张帅兵 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