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高秘〔2023〕143号)(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社秘〔2023〕139号)(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的通知》(附件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外秘〔2023〕141号)(附件4)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本次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详见附件1-4相关通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等,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 5月8日8:00后,关闭时间: 5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单位积极指导项目申报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5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初审。如需上传申报承诺书盖章版,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科技厅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凌;联系电话:8236036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高秘〔2023〕143号)
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371.html
2.《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社秘〔2023〕139号)
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4741.html
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的通知》
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631.html
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外秘〔2023〕141号)
通知链接: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571.html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