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规范研究生管理,提高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解决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经济困难,根据《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21〕44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来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要求
(一)此次提供的岗位主要面向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每名研究生仅可申请一个“三助”岗位。
(二)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应聘“助教”“助管”“助研”岗位,需填写《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三)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应聘相关岗位时,必须认真了解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对照自身情况,正确填报和应聘。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配合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于3月15日下班前将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张斌,电话:0551-82855636。
特此通知。
附件:港澳公式497799联合培养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科研处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