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拟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不含人才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指2018年以前(含2018年)省教育厅及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指2021年以前(含2021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各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附件1、2、3)。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到期仍未完成的将作撤项或中止处理。凡被作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并退回已报销经费。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结账手续。确有实际需要的,在符合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转申请,填写《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后续研究)》(附件5),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科技处审定。
三、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或《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并按规范打印、报送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其中,《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书;(2)项目计划任务书;(3)结题验收报告书;(4)项目研究成果(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装订成册(蓝色虎皮纹封装)。
联系人:陈海银 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
4.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5.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后续研究).doc
科技处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