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推荐指标
1.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流程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执行。
2.2021年度各高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推荐基础指标数,综合考虑2020年各高校科研人员和科研活动经费等情况确定。我校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基础推荐指标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16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3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20%。
二、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其他事项
1.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额度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6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
3.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各高校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请各项目申请人下载、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或《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于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海银;联系电话:82361536
附件:
科技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