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浏览次数:1341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三类。其中,专项项目分产学研专项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和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中青年教师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课题指南》(附件1)选题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适当修改。

2.一般项目:申请者须为35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每个项目均须有在校学生参与。

3.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请者须为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人员,支持开展党团、统战、学生管理、创新创业、心理健康、廉政文化等课题研究

4.产学研专项项目:申请者须提供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主要支持教师围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等领域与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质合作

5.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研究主要以服务地方发展战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侧重开展对地方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应用性研究。

6.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研究主要围绕结构与功能陶瓷、微纳粉体、固废资源化再利用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工作。

上述项目,凡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均不可申报。

二、计划立项数和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7000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2.一般项目:计划立项30项,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3.专项项目:计划立项20项,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产学研专项项目和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每项资助30000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者下载、填写《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产学研专项)》或《港澳公式497799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34)。《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适用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以及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

2.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

注:根据《港澳公式497799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校级一般项目的评审与管理下放至二级学院。故各学院报送《汇总表》时,须对校级一般项目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学院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数量,将作为校级一般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3.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9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以论文结项的,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申请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直以上机关单位采纳证明材料。

2.一般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以论文结项的,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申请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使用或采纳单位证明材料。

3.产学研专项项目结项,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一项:

1)申请研究报告结项的,须出具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机关单位采纳证明材料。

2)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争取科研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不低于5万元。

4.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结项,成果形式须为研究报告,且须出具使用或采纳单位证明材料。研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

1)报告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前沿性,得到本领域同行、实际应用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2)报告内容包括提要、前言(或后记)、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主要部分。

3)报告篇幅适宜,包括图表等在内,字数一般控制在2万字左右。

5.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结项,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下一步研究工作设想、参考文献等),且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至少两项:

1)公开发表二类以上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被SCIEIJA)收录至少1篇;

2)申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3)获批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争取横向科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自立项通知下达当日起2年内完成。如因研究工作需要,最长可申请延期1年,逾期视为放弃。

3.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注明“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等字样,否则鉴定结项不予通过。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陈海银  联系电话:82361536

特此通知。

附件:

1.港澳公式497799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课题指南.doc

2.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3.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产学研专项).doc

4.港澳公式497799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217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