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处务会,安排本周工作(周一上午);
2.研讨科技处2021年工作要点;
3.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
4.做好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5.开展学术骨干评选材料受理工作;
6.开展学报各项工作;
7.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相关工作;
8.开展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9.做好专利、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10.做好服务地方专刊、科研简报编辑工作;
11.联系市科技局、经信局,做好产学研相关工作;
12.做好横向项目合同备案工作;
13.完成创新调查表填报工作;
14.开展学术讲座申报工作;
15.完成考勤、值班表上报工作;
16.做好学科及学位网站建设相关工作;
17.做好其它各项延续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