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7浏览次数:5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就做好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2021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拟确定60项为申报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请者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主要面向合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

2.基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

三、经费资助额度与管理

1.基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2.项目经费管理应符合《合肥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列入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项目经费,并接受相关审计、监督。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并请各申请者于2021320日前将《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2.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3.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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