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现就做好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2021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情况,拟确定60项为申报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2021年度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请者按照附件2所列的项目名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主要面向合肥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
2.基金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科研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3)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本基金项目。
三、经费资助额度与管理
1.基金项目采取前资助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可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2.项目经费管理应符合《合肥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列入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项目经费,并接受相关审计、监督。
四、申报及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并请各申请者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合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科技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