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和“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浏览次数:40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港澳公式497799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框架协议》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教师类)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教师类)和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规定,两类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为1年。据此,本次项目结项验收的范围是:2019年我校批准立项的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教师类)和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附件1、附件2)。

二、结项验收要求

上述项目须于20201030日(星期五)前按照《项目申报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和《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简称《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3、附件4)及有关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三、结项验收材料

1.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1套。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论文含版权页完整复印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等;若以调查、实验完成的项目,须提交调查报告或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等;若成果为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打印稿、程序光盘等。

3.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1份。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统一使用浅蓝色封皮、封底,成果为软件形式的除外)。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成果署名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港澳公式497799,并须注明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或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

2.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823656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资助一览表.xls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2019年度“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立项资助一览表.xls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4:港澳公式497799“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doc  

 

 

科技处     

202010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