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632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对到期未结题和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不含人才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2016年以前(含2016年)省教育厅及学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各类科研项目。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2019年以前(含2019年)批准结题,项目批准经费已全部下拨,但尚未办理结账手续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二、清理要求

1.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0831日前按照各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并提交有关结题材料(附件123)。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题的,科技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2016年以前省教育厅及学校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审定。延期结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01231日。

注:有关项目结题表格及结题信息均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中心”和“项目管理”栏目中下载、查阅。

2.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0930日前办理结账手续。确有实际需要的,在符合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转申请并填写《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后续研究)》(附件5),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2020930日前报科技处审定。

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学校使用,由学校在2年内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退回。

三、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或《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并按规范打印、报送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其中,《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1)项目申请书;(2)计划任务书;(3)结题验收报告书;(4)项目研究成果(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装订成册(蓝色虎皮纹封装)。

联系人:陈海银    联系电话:82361536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3.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doc

4.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5.港澳公式497799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后续研究).doc

 

 

                                       科技处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