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广大教师及科研人员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周期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年度项目及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项目,其中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及教育学、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1.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10日延长至2020年3月15日。
注:为确保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质量,申请人于2020年3月15日前暂只需报送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科技处将根据省哲学社科规划办限项名额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同时进行形式审查、材料分类整理等,最终确定上报名单。
2.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长至2020年4月10日。
注:本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设置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10项课题,资助强度及要求与国家一般和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他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1年。
3.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28日延长至2020年3月15日。
注: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其它申报相关要求可查阅科技处网页“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kyc/2020/0109/c1378a97068/page.htm)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81296080874817)、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20/0114/c219469-31548120.html)。
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书填写及学院初审(2020年1月15日—2020年3月25日)
申请人根据个人学术积累和研究方向,登录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各单位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组织校内外有关学科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逐一评估,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并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申请书,连同专家评审会信息登记表,一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
2.学校审查及申请书修改完善和在线提交(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5日)
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申请人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学校审核确认(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0日)
科技处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其它申报相关要求可查阅科技处网页“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kyc/2020/0109/c1378a97071/page.htm)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申报相关通知传达和申请书形式审查等工作。
2.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各类型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按照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积极撰写申请书,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为方便联系,请项目申请人加入学校“2020年度国家基金”QQ群(群号:862086761),有关项目申报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