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2 浏览次数: 749

落实学校“就业质量年”建设要求,发挥就业创业教育师资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现决定启动第二批“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定位

“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以落实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指导与服务任务为目标旨在通过搭建就业创业活动平台,创建协同交流互通载体,为学生培养生涯规划意识、确立职业发展方向、树立正确择业观念、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和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等提供支撑,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全程支持,切实推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职能

1.学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等就业创业类教学与管理平台的高水平发展提供引领示范作用

2.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供优秀的师资力量,是学校培养就业创业名师、专家的重要蓄水池。

3.为参加就业创业类高水平竞赛的项目团队提供专业教师指导及培训,是高水平赛事中优秀作品诞生的摇篮

4.依托“巢荟众创空间”,为挖掘并培育校内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强力支持,是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中坚力量

5.是学校就业创业类校园主题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其成员是陪伴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

6.是推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中坚教师力量。

三、申报主体

1.学校关心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专业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2.社会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就业创业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正向,认可并喜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工作;
  (2)具备基本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专业知识,有志于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3)能够参与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理论学习、校本课程研发和赛事指导等,能够按照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4)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拥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能力;服从管理。
    2.技能条件:

1)从事就业创业工作至少2年(连续承担就业创业教学至少4个学期;或至少2次负责毕业班就业创业工作;或连续2年担任就业创业工作联络员等);

2)至少公开发表就业创业类论文或申报校级(含)以上相关课题1项;

3)至少获得就业创业类证书1项(含心理咨询师)

4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创业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成绩至少1次

5本人参与就业创业类比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成绩至少1次

注:以上(1)为必备条件,(2)(3)(4)(5)符合其一即可。

3.退出机制:

1)参与工作室活动出勤率低于80%;

2)不服从管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指派任务;

3)自认为无法继续从事工作室相关工作,主动提出退出请求。

注:符合以上任一条件者,即退出就业创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名师序列。

五、创建规划

1.本次拟遴选就业创业指导名师6名

2.学工部将为工作室提供工作场所等基本办公条件,并为教师提供活动平台、网络宣传渠道有利条件;

3.学工部将为工作室积极拓展校外资源,帮助工作室良性运行

4.力争通过两的建设,支持和帮助有关教师成为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并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建设成果

六、申报流程

1.由教师个人4月7日前学工部提出申请,填写《港澳公式497799“指南针”就业创业名师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学工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后学工部将为名师颁发聘书,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七、评估管理

1.学工部定期对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2.学工部将对名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测评,对成效突出的教师在年度测评、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工作室成员在日常开展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整理留存相关资料

4.第一批工作室教师不用重复申请,待任期考察合格后自动留任,具体考察要求待定。

 

附件:港澳公式497799“指南针”就业创业指导名师申报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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