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好!
时光荏苒,又到一年毕业季。数载求学巢院,今朝志在四方。不久你们就要告别校园,满载着知识和收获,怀揣着梦想和憧憬,踏上新的征程,开启新的篇章。
在巢院,你们通过刻苦钻研和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学业。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祝贺!临别之际,衷心希望你们:
一是文明离校,站好最后一班岗。希望你们能够率先垂范,始终坚定不移地在防控疫情、文明离校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广大毕业生遵守校纪校规,言行举止文明,感恩师生情谊,准确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做文明离校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二是调整心态,积极面对身份转变。希望你们正确认识、客观评价自己,合理调整学生身份转变而带来的改变,无论你们今后身处何地,都要艰苦奋斗、努力拼搏、勇于担当,展现新时代青年共产党员的优秀风采。
三是不忘初心,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希望你们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锐意进取、勇当先锋、甘于奉献、勤奋工作、争创佳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是砥砺奋进,争做新时代有为青年。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希望你们认真秉持“德学并举,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牢记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新征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在你们毕业离校之际,校党委组织部(党校)专门制作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希望你们认真阅读,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行为。毕业生党员务必增强组织纪律性,在有效期内,本人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及时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如果你将出国(境)学习研究,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如果你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半个月前,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最后,衷心祝愿你们在新的广阔天地里,绽放青春,逐梦芳华,前程似锦。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殷切希望:“牢记党的教诲,立志民族复兴,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
一、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转接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手续
(一)原则要求
毕业生党员离校,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要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凭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1.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毕业生党员必须要向工作单位询问要转入的党组织(必须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的全称,不是总支、支部,也不是没有党委的人力资源部等。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请将自己的党费交至转出当月。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同志的政治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拿到介绍信后请认真核对各项内容,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接转。
4.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时间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组织关系去向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就业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应当凭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及身份证转往实际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
3.对于考取其它学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其录取学校党组织。
4.大学毕业生党员自主创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其自主创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所属“两新”党组织,或街道、乡镇等党组织(或党建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
5.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填写附件《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党籍)申请表》及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党组织指定联系人,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3个月内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三)档案衔接工作
1.大学毕业生正式党员。正式党员档案存入学籍档案一并转递,不得分开转递(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档案转递可与学籍档案分开转递,转递前须核准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党组织地址。为了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组织鉴定工作。组织关系转出后的预备党员请及时与新的党组织保持联系,按时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一周向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3.大学毕业生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毕业生,所在学院应将其现实表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等培养教育考察材料,装袋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归入毕业生档案,以便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接续培养。
三、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
1.工作的企业(单位)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等党组织。
2.到外地就业或学习的党员,介绍信抬头怎么写?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可与对方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好抬头。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抬头一般可填写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名称。
3.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的,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二级党组织办理更改手续,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4.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5.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
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全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毕业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根据学生签定的就业协议书上所填的档案邮寄地址将学生个人档案转出。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等。
如您在疫情期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致电所属学院组织员或港澳公式497799党委组织部。
(有关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及各学院组织员联系方式见港澳公式497799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公告栏)(文/党委组织部提供 审/陈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