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补(缓)考除部分公共课程外,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各学院需在9月18日(周一)下午5时前提交本学院补(缓)考安排情况汇总表。
一、考试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9月20日-24日
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时间:9月20日-28日
二、考试地点
各学院按照教务处自习教室分配方案,完成考场和监考教师安排;完成安排后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课程
原则上为上学期所有考试课程。对于上学期期末无故旷考缺考、考试作弊学生,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此次考试,作重修处理。
四、试卷印制及分送
各学院于9月15日(周五)上午8:30-11:30将补缓考试卷印制一览表送教务处运行科并开具试卷印制票据,9月19日(周二)上午11时前完成试卷印制,并分装保管。根据各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安排,届时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分送试卷至各考场。
五、阅卷及成绩登录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收回试卷及考场记录表,根据课程安排教师阅卷。考试成绩于10月13日前由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试卷应分专业、分年级、分课程统一整理装订。
六、其他事项
(一)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抽选教师安排,监考工作量计入年终总工作量。
(二)遇跨学院开课课程,请各学院先进行沟通,再进行排考安排,完成安排后请认真核对考试安排,如有冲突,请及时调整。
(三)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考试学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准时到达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现替考、抄袭等违纪作弊现象,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考试,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位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打印考试学生名单以便考试时签到核对。
(五)教务处届时根据各学院考试安排组织巡考。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