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报、专家评审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拟确定申报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拟撤销文化产业管理、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本科专业。
现对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江萍
联系电话:0551-82360387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pdf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环境生态工程专业.pdf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