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本次项目申报级别为国家级、省级、校级。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面向一至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要求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等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高职称教师指导,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项目由学生自主申报。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
4.每个学生同年度原则上限申报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个;每位教师同年度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可以多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一个项目。上年度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或项目中期验收不合格被终止以及无正当理由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1年内均不得再次申报和指导大创项目。
5.已承担有项目且未结题的学生或团队,不得再次申报,以往立项且名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允许交叉或变相申报。
三、申报类型与类别
(一)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的学生一般不超过3人。
2.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的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每个项目参与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0人。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须由已注册公司或办理营业执照的学生(或团队)申报。
(二)申报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我校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2022年54项)总数的2%(1项),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2.一般项目:即重点支持领域以外的项目。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研究期限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且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建设周期以拟推荐发布之日为准。
五、申报范围
(一)鼓励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为依托申报项目,并优先予以推荐立项。
(二)教师教研、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三)开放实验项目、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四)设计、发明、创作、专利等项目。
(五)为参加国家和省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六)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可行性的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七)社会调研项目。
(八)其他符合要求、有较大研究与开发价值的项目。
六、推荐数额与资助经费
(一)推荐数额
本年度拟立项220项,其中国家级53项,省级107项,校级60项。
(二)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主要由学校按就高级别予以资助,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3〕12 号)(附件2)及相关规定。
七、申报程序
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023年拟立项项目220项,其中70%的项目数,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不包含2023届毕业生)在学生数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30%的项目数,根据2023年各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赛等情况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附件3。
(一)学生申请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要求按照项目类型填写申请书(见附件4),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
各学院组织学生登录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平台,从“个人中心”进行申报,账号密码与学习通一致,链接网址: http://chxydc.mh.chaoxing.com,6月18日前完成申请。
(二)学院评审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大创项目工作组,对项目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
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员)为学院审核员,登录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平台进行审核,账号密码与学习通一致,链接网址:https://1068.v.chaoxing.com,各学院在6月21日前根据分配名额择优等额推荐(系统审核通过的即为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学校评审及推荐立项
学校在学院推荐的项目基础上,组织专家复评,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6月30日之前,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逐级上报审批,根据审批结果予以立项。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许小兵,联系电话:0551-82361175。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3〕12 号.pdf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大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4. 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rar
教 务 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