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学生网上评教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7﹞180号)文件执行。
1.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5日—6月8日,组织宣传,各学院广泛宣传学生网上评教工作。
(2)2023年6月9日—6月18日,学生正式进行网上评教。
2.评教流程
学生按附件1评教流程图,登陆港澳公式497799教务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3.评教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港澳公式497799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修订)》以及评教流程等,使学生正确认识网上评教的意义,掌握评教流程。
(2)各学院要教育学生本着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及时参加评教,自主、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授课教师。每位学生要自己亲自参加评教,班长、学习委员等班级干部不得代替别人评教。凡未按要求进行评教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评教时间结束后仍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将限制其成绩查询和新学期选课等操作。
4.有关说明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从公共互联网进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根据《港澳公式497799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7﹞173号)文件执行。
1.时间安排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及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各学院于2023年7月1日前按附件2将考核结果(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报送给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考核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港澳公式497799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坚持以教师的课堂教学为中心,同时要综合考虑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要将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调停课等纳入考核范围。
3.注意事项
(1)外出进修、攻读学位等教师,只要讲授一门完整课程的,原则上都要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单独考核,不计入参加考核教师总人数。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按课程归属进行考核,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双肩挑人员参加考核。对于跨学院授课的,归入一个学院考核,不得在不同学院重复考核上报。
学生网上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提高中意义重大,务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根据学校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各尽其责,认真组织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在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方面意义重大,务请各学院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周密安排,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上报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