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3-03-15浏览次数:6705


各学院:

根据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2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为积极组织我校在校学生踊跃参赛,现将202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省级B类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港澳公式497799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

港澳公式497799外国语学院

三、竞赛对象

港澳公式497799所有年级、专业学生。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8:00—33024:00

(二)、缴费方式

报名费50元/人,通过港澳公式497799财务处缴费系统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本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本校进行

决赛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七、奖励办法

(一)、奖励等级

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全国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晋级决赛名额、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各参赛高校初赛人数的0.6%、3%和5%评选。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比例为1:5。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8.6%,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然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评选。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评奖比例为1:3,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评选和颁奖。

(二)、获奖证书

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

(三)、宣传表彰

获奖的师生名单将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网站(www.chinaneccs.cn)、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官方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八、竞赛的组织宣传培训

本次竞赛组织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负责,外国语学院负责竞赛初赛评卷以及初赛成绩、证书发布。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明 82367212

    特此通知

 

   港澳公式497799学生考试报名缴费指南.doc

 

 

                 教务处

                  2023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