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 号)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任务书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建设周期自同日起计算。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建设周期自同日起计算。
二、项目任务书填报
1.填报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结合项目申报指南及建设质量标准(附件1),按要求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或《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3),需要注意的是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双基”建设案例、课程思政建设案例等项目属于认定类,无需填报任务书。
2.填报流程
任务书是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本次省级集体类项目由学校组织论证,其余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论证,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提交。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教师填报(5月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任务书填报,并提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论证(5月10日前)。各学院邀请专家(不少于3名)对任务书进行论证,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将任务书修改完善。其中,省级“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产业学院、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教学团队、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教研室项目任务书请学院于5月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教研科李慧玲老师,具体论证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提交(5月11日前)。各学院将任务书论证材料(如会议记录或新闻稿)及省级项目任务书定稿(word版本)统一打包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教研科李慧玲老师,教务处将统一盖章签字后上传系统。校级项目任务书经学院论证定稿后,项目负责人自行上传至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80),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0日-5月15日晚24点。
三、项目经费管理
1.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资助经费详见附件4-5,注意,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课程类质量工程项目不再实行备案制,按照周期进行建设,立项后项目经费可使用。
2.经费管理
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按照《港澳公式497799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6)执行。
3.预算编制
请项目负责人5月10日——5月22日期间登陆电子政务财务平台进行预算编制,具体操作如下:
教师登陆“电子政务”—进入“财务平台”—选择右下角“科研经费”按钮—点击左侧“纵向课题”—在“纵向课题基本信息”中找到该项目,选中提交后“刷新”页面—选择“预算编制”—点击左上方新增按钮编制预算并提交。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