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7475

各学院:

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校字〔2020152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启动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往年已申请延期和验收整改项目

2022年批准立项的国家级、拟推荐省级、校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提交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已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新项目负责人)于5月1728登录“港澳公式497799大创项目管理”(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个人门户,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命名为“XX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结题+项目编号+姓名”、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结项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结题见附件2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任务书;

3.项目结题报告书;

4.项目过程性支撑材料,如实施情况记录、研究工作日志、导师指导记录原件、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调查问卷、图片及相应文字说明等;

5.研究成果支撑材料:项目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提交论文电子版;若成果获得奖励或授权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若以实验项目完成的项目,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为软件,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结题材料以压缩包上传系统。

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标准见附件3。

审核

1.学院审核。529-6月4日,学院教学秘书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港澳公式497799大创项目管理”进行审核。

2.教务处审核。65-11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组织项目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评审

6月12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成绩评定

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档,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总量的20%。评定为优秀等级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和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成果应有良好的展示度(如实物、专利、论文等)。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四、相关要求

1.各项目组需填写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并将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统计,于6月4日前提交至[email protected]

2.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履行延期申请和审批手续,于6月4日前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5)至所在学院。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整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且未办理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需退回前期经费。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做好本次结题指导和验收初审工作,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许小兵,联系电话:0551-82362277。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立项项目信息表.xls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用表.rar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标准.docx

附件4: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xlsx

附件5:港澳公式497799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教 务 处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