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掌握质量工程课程项目建设情况,结合项目管理实际需要,现就做好2021年度校级课程类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的对象为201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课程类质量工程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1.项目验收信息反馈。各学院根据项目名单(附件1),确认检查验收的项目信息,将参加验收的项目汇总,并于5月5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2.教师填报。5月5日—5月23日,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认真准备项目材料,并登陆“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界面提交验收材料,其中2018年、2019年立项项目,请在验收界面将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等材料一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系统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80),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5日—5月23日,请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材料。
3.教务处审核。5月25日之前,教务处审核各项目验收材料,重点对项目成果的匹配度、建设任务完成度和过程材料的真实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检查验收要求提交后续验收。
4.学校验收。6月2日之前,学校组织项目验收。
5.结果公布。6月10日之前,教务处整理专家组意见,形成各项目检查验收初步结论,按程序提交审议并予以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写结题报告,真实反映建设过程及其成果。各项目的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为主要依据,所涉及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文字材料应做到言简意赅,各类项目验收要求请参见申报年度指南要求及学校制定的参考标准,具体见附件3。
2.本次验收的2018年课程项目均已延期一次,此次全部进行结题验收,若不参加验收,作撤项处理;2019及2020年项目因实行备案制,如需结项,请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项,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研科,未提出申请的项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不需要提交材料。
3.项目检查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课程上线说明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请确保课程上线说明表中的课程链接可访问。
本次验收实行无纸化形式,所有项目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材料上传到“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4.验收通过的项目请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具体按《港澳公式497799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9〕124号)规定执行。
5.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将根据具体结果全面考核各学院和相关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等情况,并在后续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教研工作量核算、教学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以此进一步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建设实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江军,0551-82362773;李慧玲,0551-82360387。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