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主动服务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战略需求,围绕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大支柱产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申报数额
可增设备案类和审批类专业基础指标不超过5个。鼓励各学院根据需要设置目录外专业,目录外专业不占基础指标。若申报专业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2021年)》),则学校须调整或撤销相应数量已有专业。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充分考量现有办学资源和条件,认真对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组织开展专业调研论证,并填写拟申报专业申报材料(见附件4)并于4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李慧玲老师电子政务。
教 务 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