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结合项目管理实际需要,现就做好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本次检查验收的对象为历年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及2020年度立项的省级“双基”示范项目,结题验收的集体类项目及重大教学研究项目实行专家会评,其余项目实行网络评审,具体项目名单、验收类型及年检形式详见附件1、2。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年检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其中,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参加验收的各类项目验收要求请参见申报年度指南要求及学校制定的参考标准,具体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年度建设情况认真填写进展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建设过程及其成果。各项目的检查验收以任务书为主要依据,所涉及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做到言简意赅。
2.已到期但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项目允许延期一年结题,但须填报延期结项申请书,并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已到期不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直接作撤项处理;往年已申请延期且到期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若不参加本次验收,作撤项处理。此外,对于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的,将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加强整改。
3.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未到期项目提交《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4)及支撑材料,到期项目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及支撑材料,其中,参加结题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提交《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及支撑材料,申请延期项目提交《延期报告》(附件7)。注意,课程类项目(线上课程(原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双基示范课)还需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8),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9)。
此外,本次验收实行无纸化形式,所有项目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材料上传到“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专家会评的项目还需提供纸质材料(任务书、结题报告书、成果一览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答辩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1.项目验收信息反馈,各学院根据项目名单(附件1、2),确认检查验收的项目信息(如有申请延期请做好备注),并于3月11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0)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2.教师填报。3月7日—3月16日,省级非课程类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准备项目年检材料,项目名单见附件1,并登陆“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界面提交相应的阶段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结题报告和项目进展报告请提交WORD版本。教师在线填报流程具体如下:
教师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80),首次登陆的用户请先使用工号完成注册,操作手册在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3.教务处审核。3月18日之前,教务处审核各项目验收材料,重点对项目成果的匹配度、建设任务完成度和过程材料的真实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检查验收要求提交后续验收。
4.学校验收。3月24日之前,学校采取网络评审和专家会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验收。
5.结果公布。3月28日之前,教务处整理专家组意见,形成各项目检查验收初步结论,按程序提交审议并予以公示。
6.材料上报。3月31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各类项目检查验收结果上传和上报等工作。
7.省级课程类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预计4月初进行验收,届时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开放,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本次通知提前准备材料,如有验收要求变化,将提前通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项目检查验收将依据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建设内容,对照任务书和学校建设质量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结果全面考核各学院和相关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等情况,在后续指标分配、项目推荐、教研工作量核算、教学考核等方面予以体现。
2.验收通过的项目请及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项目检查验收还将接受省教育厅的抽查。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以此进一步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建设实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0551-82362773、82360387。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