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教研室实验室考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工作考评
本次考评对象为学校批准设立的教研室(附件1),依据《港澳公式497799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进行。
1.考评安排
(1)学院初评
3月18日前,各学院组织所属教研室开展自评和答辩,并填报年度考评表(附件3)和考评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学校复评
3月31日前,在各学院初评基础上,学校现场考察,组织复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工作要求
(1)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等级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教研室总量的15%。
(2)本次教研室考评由各学院对所属教研室组织答辩,并组织专任教师现场观摩学习交流。
(3)请各学院3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答辩过程材料(如会议记录、答辩新闻稿等)、年度考评表和考评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各教研室支撑材料无需报送。
3.考评激励
年度考评为“优秀”等级的教研室,年度工作量补助按规定标准120%发放,并按标准的1:1给予奖励性集体工作量补助。同等条件下,教研室主任在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教研室,则依照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二、实验室工作考评
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实验室工作规程》(校字〔2016〕125号)和《港澳公式497799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字〔2016〕126号)等办法进行考评。
1.考评对象
学校批准设立的实验室(同附件1)。
2.考评安排
采取实验室自评、学院初评和学校复评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实验室自评和学院初评
3月18日前,实验室自评。各学院在实验室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考评报告书(附件5)和具体考评标准(附件6),认真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并确定各实验室年度工作考评等级,填写考评情况统计表(附件7),同时,报送推荐参加学校复评的优秀实验室名单。
(2)学校复评
3月31日前,在各单位初评基础上,学校将实地检查所有实验室。其中,推荐优秀实验室还需要现场汇报答辩,要求自行制作汇报ppt,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阐述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思路、实质性工作、工作成效及后续改进举措等,讲求语言简洁精炼,内容简明扼要,工作重点突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工作要求
(1)考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其中,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实验室总量的25%,不划分学院限额,根据实验室年度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所属实验室填写考评报告书和考评情况统计表,并于3月18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3)请各实验室根据考评标准认真准备以待检查,若复评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相应项目得分记为零分。
(4)各实验室提交复评材料时请注意按照考评项目和具体内容分类整理,并提供材料目录或清单。
4.有关说明
(1)部分实验室考评项目若出现缺项的,如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其评分经折算后按总分100分核计。
(2)考核与评优同时实施。
(3)复评时适当考虑实验室规模效应,其中,参评优秀实验室的,原则上其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如实验课程门数超过10门的教学单位或实验室也可参与评优。
5.考评激励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年度工作量补助按规定标120%予以发放,并按标准的1:1给予奖励性集体工作量补贴。同等条件下,教研室主任在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教研室,则依照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
以上各项工作,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