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jwc1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656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号)(附件1)有关要求,请各学院根据职能按时报送教学实验室年度安全报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

1.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

2.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报告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室,其他类型实验室不在统计范围。

2.填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附件2和附件3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性。

4.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三、报送时间

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2日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交至求实楼2008室,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至教务处杨涛。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  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3  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