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号)(附件1)有关要求,请各学院根据职能按时报送教学实验室年度安全报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
1.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
2.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相关要求
1.报告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室,其他类型实验室不在统计范围。
2.填报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附件2和附件3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性。
4.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
三、报送时间
相关单位于2022年3月2日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交至求实楼2008室,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至教务处杨涛。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2 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3 港澳公式497799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