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社会实践平台建设,完善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体系,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各学院根据专业师资培养培训需要,按照不少于现有专业数的数量申报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师范类专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由学校统一建设)。
二、建设程序
1.申请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符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原则和要求下,填写《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初步拟定基地建设协议书(《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协议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申请表与协议书最迟于2022年2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院申请,对基地的条件以及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
3.签订协议
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各学院最迟于2月23日前完成与共建单位正式签订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协议书。
4.挂牌。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协议书签订后,基地可挂“(XXX)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牌匾。牌匾由学校统一制作,具体名称及挂牌时间、方式等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积极把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和就业创业基地等结合起来,一体化建设。基地建成后,要按文件要求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2.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协议签订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黄钦老师联系,电话:17333239371。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申请表.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协议书(参考模板).docx
教务处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