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贯彻《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135号)文件精神,12月15日,教务处、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等部门开展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对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等12个学院的实验室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组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实验室场所环境、消防通风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水电安全等内容。通过检查发现,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实验室安全隐患较往年明显减少,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实验室仍存在实验室门锁损坏、墙体漏水、灭火器过期等问题。此次检查。检查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通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制度,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定时开展实验室专项检查与巡查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文/杨涛 图/王敏 审/许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