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指南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4067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三十八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办机构

     港澳公式497799教务处

 三、服务对象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遗失者

 四、申请条件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遗失者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2.与电子照片同底蓝色)的纸质版证件照三张(小二寸)。

3.身份证正面扫描件(可用手机拍摄)。

4.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可用手机拍摄)。

5.近期免冠数码证件照电子版,要求浅蓝色背景,像素480*64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

 六、服务流程

  1.以上1、3、4、5项材料以附件的形式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1、2项材料,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照片寄到我处(须用EMS,其它邮寄方式不便收取)。办好后,邮费到付寄送(仅限市县,村镇自行来取)。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路1号,港澳公式497799教务处

  收件人:杨涛

  办公电话:0551-82362857

     2.工作人员核查证书相关信息;

     3.核实后补办证明;

     4.用快递以到付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方式

     港澳公式497799教务处

    电话:0551-82362857

   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