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院论证,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初审,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评审专家组评议通过,现将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公示如下:
专 业 名 称 | 层次 | 学制 | 学科门类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2.5 | 文史类 |
法学 | 专升本 | 2.5 | 法学类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2.5 | 教育学类 |
财务管理 | 专升本 | 2.5 | 经管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专升本 | 2.5 | 理工类 |
机械电子工程 | 专升本 | 2.5 | 理工类 |
应用化学 | 专升本 | 2.5 | 理工类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0月-1月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1-82361513。
港澳公式497799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