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现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港澳公式497799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17〕84号)。尤其是成绩管理,每学期面授期间,各相关学院应及时告知上一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未参加考试学生,并安排好后续工作。
费用管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成人教育专业收费标准,除了学费与教材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之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港澳公式497799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