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向全院教职工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1. 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得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3. 严禁违规吃喝,不得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宴请活动,不得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4.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报告制度。
6.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7.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8.严禁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希望全院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度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假期。
中共港澳公式497799经济与法学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