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学学科科研工作开展,11月15日下午,在求实楼三楼会议室展开科研汇报第三讲,本期主讲人是余冬生博士。他分享的主题是“破产法的环境债权保护”。法学系主任朱鹤群主持会议,副院长施玮莅临会议,法学系全体老师参会。
余博士首先在问题提出部分阐明了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同时,我国环境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就包括当企业因环保问题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时,如何切实有效保障环境债权便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而现行立法与学术界并未对此问题作出回应,从而引出破产环境债权保护之论题。其次,对环境债权的概念与类型展开了较深层次的剖析,回应了既有研究在论及环境债权保护时大都将环境债权作为整体保护的现状。接着,提出环境债权应当在破产程序中实现优先受偿,但此种优先受偿具有限定性。最后,在环境债权清偿责任主体上应引入董事责任,以责任倒逼董事合法合规经营企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在互动交流环节,多位老师在该主题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江海老师认为在对环境债权的分类上需要进一步作深入分析,其中部分问题可展开为小论文撰写,汪开明老师指出在环境债权的清偿顺位上需要根据现实情况作出合理安排。(文、图/叶龙生 初审/施玮 终审/徐志仓 发布/陈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