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461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31129日至1213日,对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紧扣二级学院党委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校党委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信访接待窗口:港澳公式497799图书馆1010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1-82361401预约;

(二)邮政信箱:港澳公式497799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设在润德楼中302B室旁边处;

(四)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1-82361401,手机13966337378(只接收短信)

(六)巡察组办公地点:润德楼北304B室。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213日。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校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31129